「本文来源:长江日报」 改革、创新,敢闯敢干,先行先试,从开展刑事诉讼制度改革试点,参与修订刑诉法,到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贡献“武汉智慧”;从探索知识产权“三审合一”,优化政策落地,到搭建“1+8”城市圈司法协作,共建共享,服务区域经济,武汉法院从未缺席。 开新局、推新规、引新风,改革创新,与时俱进,武汉法院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 ■砥砺同心守正创新 在伟大变革中书写公平正义 年1月15日,经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最高人民法院在15个省(自治区、直辖市)20个城市的法院,开展为期两年的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武汉作为试点之一,先行先试。 应时代之变,与时代偕行。 这两年,是武汉法院人非同寻常的两年,也是在奋斗中迎接变革,在时代浪潮中赋予公平正义新感受新涵义的两年。 年4月,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全国中级法院层面“首试”普通程序独任制审理。5个月后,武汉中院出台“正反面清单”,明确12种常见纠纷程序转独任制审理的91种情形,确保改革精神在基层依规适用、应用尽用,在全国“独占鳌头”。 试点工作开展以来,武汉中院先后召开32次推进会议,起草12种诉讼文书样本,推动改革走深走实。据统计,改革以来,全市民事案件一、二审平均办理天数分别减少13天、3天,武汉中院作为全国家试点法院代表,为最高法院组织的民事诉讼法修订工作贡献“武汉智慧”。 先行先试,不断完善、创新审判工作机制,在国内司法改革的进程中,武汉法院一直走在前列。 年,“以庭审为中心”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在武汉“试水”,两级法院充分发挥庭审在查明事实、认定证据、保护诉权、公正裁判中的决定作用,强化庭前会议功能,下大力气推进关键证人、侦查人员、鉴定人员出庭作证,坚决排除以非法方法收集的证据,对证据不足不能认定为犯罪的,贯彻疑罪从无原则,取得扎实成效,刑事辩护、法律援助实现“全覆盖”。 刑事审判事关当事人的生命与自由,让有罪的人受到惩罚,无罪的人不被错判,是“以庭审为中心”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目的之所在。 五年前,武汉法院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改革试点,为刑事诉讼法的修改提供实践样本,中院刑二庭受最高人民法院委托,承担修改刑诉法司法解释“简易程序”部分代拟稿的起草工作。 目前,在全市法院审结的刑事案件中,适用认罪认罚超过八成,其中,10天内审结的超过六成。 ■龙头牵引共联共享 突破区域条框实现协同发展 充分发挥“一主引领”龙头作用,在武汉中院的牵头推进下,年7月,武汉“1+8”城市圈的九城法院院长齐聚武汉,举行武汉城市圈司法协作机制框架协议签约仪式。 武汉、黄石、孝感、鄂州、黄冈、咸宁、仙桃、天门和潜江九城法院院长共同签订一揽子司法协作协议。 建立“联盟”后,九城法院将依托线上调解平台,共享优秀的调解专家,共建城市圈“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统一立案、诉讼服务标准,构建跨地域、跨法院、跨层级诉讼服务;共建临空经济区法院互联互通体系,加强产权司法保护等。 武汉、鄂州、黄石、咸宁四家法院围绕环梁子湖水域,共建、共享生态环境司法修复基地;武汉、鄂州、咸宁法院联手打造光谷科技创新大走廊精品案件工程,为市场健康运行发展提供司法指引与保障。 协作、关联、共享,突破区域、行业条框,不拘泥于一时一地,只为更好地保护经济大环境、更深层次服务好企业和群众。 年,按照省高院的部署,武汉中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对武汉、黄石、黄冈、咸宁、鄂州五地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实行集中管辖。 年,武汉中院与武汉市工商联签订合作机制。共建包括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产权保护、民营企业涉外涉港澳台法律服务机制等八个协作项目,共同护航企业发展。 就在九城法院框架协议签订两个月后,东西湖、黄陂、孝南、汉川四家环临空经济区协作法院召开首次联席会议,细化《框架协议》上的首项内容——共享诉前调解。四家法院就共享特邀调解、在线调解联动等细节进行了磋商,为辖区群众提供全时空、跨地域、全流程的诉调对接服务。 ■反思对标抢占先机 “制改”加“技改”激活力增动力 征途漫漫,惟有奋斗。以审判机制创新助推武汉社会经济腾飞,是武汉法院人孜孜不倦的奋斗追求。 20世纪初,以武汉中院为主、部分基层法院参与,联合推进知识产权民事、刑事、行政案件“三审合一”机制改革,消除过去“各庭审各案,同案不同判”以及关联案件管辖权冲突等弊端,卓有成效。年,武汉知识产权“三审合一”工作机制被国务院列入“第二批支持创新相关改革举措推广清单”。 如今,武汉法院多措并举,进一步丰富“三审合一”工作机制内涵。持续推进知识产权“繁简分流”审判机制创新,以“分流化解一批、快调速审一批、精审细判一批”为目标导向,改革KTV等批量案件立案受理模式,规范知识产权案件对外委托标准和流程,扩大快审案件范围,加大重大疑难案件审判监督和指引,推动专利技术类案件的精细化审理。同时,在更大范围整合司法资源,与武汉市检察院、市公安局等单位充分沟通,制订《办理假冒注册商标类刑事案件证据收集指引》,共同破解知识产权刑事司法保护力度偏弱的问题。 以信息技术为动力,学习北上广深等地先进经验,建设“一中心、六平台、十八个应用系统”、全国第四家“优化营商环境大数据分析监管平台”。以电子卷宗为依托,借助类案智推、关联案件查询、恶意诉讼识别、要素化审判、文书自动生成、网上公文流转签批等技术,推动办公办案全流程提速。武汉中院被评为“全国法院信息化工作先进集体”。 以审判管理为抓手,在全省率先上线“四类案件”监管平台,在审判流程系统原有86项节点的基础上,增设控制审限类指标10余项,实现全程动态智能监管;建立类案及关联案件强制检索机制,促进法律适用统一;完善审判管理系统,通过嵌入流程节点或增加信息统计模块等方式,规范信息录入,加强节点前自动提醒、警示。 再造审判流程,为民商事诉讼、执行工作、繁简分流改革实践提供有力科技支撑。建设诉讼材料收转发中心、集约送达中心、执行辅助事务集约平台,高效处理各类事务性工作;从执行案件办理流程中分离立案、网络查控、送达等辅助事务,去除“法官主导”,建立“标准化流程”新模式;坚持深挖潜力,发挥信息化在审判管理、绩效考核、案件评查、人员培训等方面的能动性。 ■司法为民公正司法 让法治成为社会共识和基本准则 矛盾纠纷往往起于价值观的冲突,终于价值观的弥合。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凝聚和谐良善的思想共识,塑造正确文明的法治观念,是法院工作永恒不变的主题。 老人横穿篮球比赛场地被撞伤,法院判决:自甘冒险,不赔! 年5月,一份武汉中院的民事判决书引发了社会广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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