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中央批准,水利部决定开展全国水旱灾害防御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活动。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水旱灾害防御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的预通知》(水明发〔〕号)和《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水旱灾害防御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的通知》(水明发〔〕1号)精神,经自下而上逐级推荐、民主择优,拟推荐湖北省汉江河道管理局等3个集体为全国水旱灾害防御工作先进集体表彰对象,杨洪恩等6名同志为全国水旱灾害防御工作先进个人表彰对象。具体名单如下: (一)先进集体: 湖北省汉江河道管理局 湖北省襄阳市水利和湖泊局 湖北省孝感市汉川市水利和湖泊局 (二)先进个人: 杨洪恩 湖北省水利厅水库处一级主任科员 宋丹 湖北省十堰市水文水资源勘测局水情科科长 魏锦 湖北省武汉市东西湖区水口河道堤防管理所所长 陈刚 湖北省十堰市郧西县水利和湖泊局党组书记、局长 曾维国 湖北省荆门市沙洋县水利和湖泊局党组书记、局长 程进 湖北省仙桃市水利和湖泊局防汛排涝抗旱科科长 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主动接受监督,现将上述拟推荐表彰对象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年1月6日至1月12日)。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的拟表彰对象有不同意见,请于年1月12日前,以电话、传真或信函等形式向省水利厅人事处反映(信函以到达邮戳为准)。反映情况要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提供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慧文 联系-,传真:- 地 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南路17号湖北省水利厅人事处 邮 编: 湖北省水利厅人事处 年1月6日 声明: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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