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团省委 关于开展年度大学生创业扶持项目 申报工作的通知 鄂人社函﹝﹞号 各市、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团委,各高等院校: 为深入实施“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推动湖北疫后重振,鼓励和扶持更多大学生在鄂创新创业,年,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团省委继续实施湖北省大学生创业扶持项目。现就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一)湖北省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含保留学籍休学创业的)。 (二)省内外普通高等学校5年内毕业(年1月1日之后毕业)的研究生和本科、专科(高职)学生。 (三)毕业5年内(年1月1日之后毕业)的港澳台、外籍和留学回国高校毕业生。 上述对象在湖北省内自主创办企业、个体经营或从事农业合作社,并依法登记注册,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同一扶持对象和项目不得重复获得本扶持资金。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人必须是项目法定代表人。 (二)年5月31日前(含年5月31日)进行工商注册登记,年9月1日(含年9月1日)后,公司法定代表人、企业名称未进行变更的。 (三)吸纳3人(含3人)以上就业,签订劳动合同,发放三个月及以上的工资。 (四)有固定的营业场所和较为健全的财务规章制度,无不良信用和违法记录。 (五)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技术要求,市场前景良好,具有带动就业能力。 三、申报材料 (一)网上申报需要上传的资料 申报者登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