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4/8来源:本站原创作者:佚名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团省委

关于开展年度大学生创业扶持项目

申报工作的通知

鄂人社函﹝﹞号

各市、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团委,各高等院校:

为深入实施“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推动湖北疫后重振,鼓励和扶持更多大学生在鄂创新创业,年,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团省委继续实施湖北省大学生创业扶持项目。现就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一)湖北省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含保留学籍休学创业的)。

(二)省内外普通高等学校5年内毕业(年1月1日之后毕业)的研究生和本科、专科(高职)学生。

(三)毕业5年内(年1月1日之后毕业)的港澳台、外籍和留学回国高校毕业生。

上述对象在湖北省内自主创办企业、个体经营或从事农业合作社,并依法登记注册,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同一扶持对象和项目不得重复获得本扶持资金。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人必须是项目法定代表人。

(二)年5月31日前(含年5月31日)进行工商注册登记,年9月1日(含年9月1日)后,公司法定代表人、企业名称未进行变更的。

(三)吸纳3人(含3人)以上就业,签订劳动合同,发放三个月及以上的工资。

(四)有固定的营业场所和较为健全的财务规章制度,无不良信用和违法记录。

(五)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技术要求,市场前景良好,具有带动就业能力。

三、申报材料

(一)网上申报需要上传的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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