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5/22来源:本站原创作者:佚名

《杭州市富阳区招引高学历人才来富工作三年行动计划》--政策解读

一、招引高学历人才来富工作三年行动计划的背景和目标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区战略,加大招引高学历人才来富工作力度,为富阳“三高”建设提供人才支撑和智力支持,同时结合我区实际情况,通过走访企业、企业代表座谈会、问卷调查等调研,制定了《关于招引高学历人才来富工作三年行动计划》。

富阳区计划年招引名,以每年50%以上的年增长率逐年提升,三年内共招引名以上硕士及以上研究生等高学历人才。

二、主要举措

一是建立高校研究生院富阳分院,二是注重发挥研究院人才集聚作用,三是推进“”计划项目吸附引才功能,四是加大中介组织机构引才力度,五是加大教育医卫高学历人才引进力度,六是加强各类招聘活动的精准有效性。

三、核心政策

1.支持企业自主引才。按当年度新招引硕士及以上研究生数量分段实施企业引才奖励,奖励标准分别为:1万元/人、2万元/人、3万元/人、5万元/人;每家企业当年度最高奖励不超过万元。(每名研究生需和企业签订3年以上聘用合同且在富缴纳社会保险满1年。)

2.推动校企联合育才。通过高校研究生院富阳分院合作培养硕士研究生经费为8万元/人,政府给予培养补贴5万元/人,用于研究生培养、教师聘用和管理运行等。

3.鼓励机构联合引才。社会人才服务机构协助在富企业成功招引全日制硕士及以上研究生的,给予人才服务机构招引每人元的引才奖励。(招引的研究生需与在富企业签定3年以上聘用合同且在富缴纳社会保险满6个月。)

4.引导企业实习留才。出台《大学生实习补贴实施细则》,对我区企业招用进企实习的在校生按本科生每人每月元、硕士生每人每月元、博士生每人每月元的标准发放实习补贴;实习生毕业后在实习单位就业的,给企业发放引才奖励,标准为:浙江省重点建设高校全日制本科生元/人,其他人才标准按《高校毕业生来富创业创新五年行动计划》发放。(享受实习补贴的全日制本科生需为“双一流”建设高校或浙江省重点建设高校在读;享受企业引才奖需实习生毕业后在实习企业就业并签订3年以上聘用合同且在富缴纳社会保险满1年。)

5.吸引研究生团队创业。目前,我区针对高层次创业团队资助有“”计划政策,针对普通大学生有大学生创业项目无偿资助政策,在两者之间存在政策空档。鉴于该情况,以研究生创业团队为突破口,着力吸引3名及以上研究生为主要股东(合计占股不少于30%)的团队在我区新创办企业,经评审后,按重点项目、优秀项目、一般项目分别给予最高万元、80万元、50万元的创业项目资助,原则上按3:4:3分3期到位。

四、与现有政策衔接情况

本行动计划对引进人才的目标更加精确,要求“硕士及以上研究生”,相关政策以《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来富创业创新五年行动计划》(富委办〔〕83号)为基础,再原有政策条件上进行力度提升,范围扩大,如:

1.行动计划中第三条第1款涉及的“企业引才奖”,对奖励标准按招引人数数量予以提升,具体奖励标准为“5名以下仍按《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来富创业创新五年行动计划》政策标准实施;5名以上(含5名)按每人2万元标准奖励;10名以上(含10名)按每人3万元标准奖励;20名以上(含20名)按每人5万元标准奖励;每家企业当年度最高奖励不超过万元。”

2.行动计划中第三条第2款涉及的“企业引才奖”,对享受人员范围予以扩大,将“高校研究生院富阳分院合作培养的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纳入享受范围,具体内容为“通过高校研究生院富阳分院合作培养的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可享受本行动计划中企业引才奖、实习补贴相关政策。”

3.行动计划中第三条第4款涉及的“企业引才奖”,对享受人员范围予以扩大,将“浙江省重点建设高校本科毕业生”纳入享受奖励范围,具体奖励标准为“浙江省重点建设高校本科毕业生给予元/人,其他毕业生按《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来富创业创新五年行动计划》及‘支持企业自主引才’政策标准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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