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根据中国法学会《关于组织动员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在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中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的通知》和省法学会相关要求,汉川市法学会在全市范围内选取12名政治素质过硬、业务能力强的律师、法官、检察官、公证员、法律服务工作者组建公益法律服务团,为全市企业和人民群众提供复工复产、劳动用工、合同履行、矛盾纠纷、婚姻家事、遗产继承、交通赔偿等方面的法律服务。 热线电话解纠纷 “我都出来了,你们还让我回去戴口罩干啥,出门要戴口罩,进门要测体温,我又没病,你们烦不烦……”在仙女山街道办事处一小区卡口,居民周某与防控员起了冲突,防控员多次劝说无果后矛盾升级,防控员与周某发生肢体冲突。 公益法律服务团接到电话求助后,立即派员赶往现场,耐心阐述了防控员的不当行为,也指出周某不戴口罩违反了《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行为,经过调解,防控员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赔礼道歉,周某理解了防控员的责任与辛苦,表示了谅解。 “这样的事一天要发生好几起,有些群众能理解,会积极配合,有些群众则不太配合。因为疫情防控需要,居民被迫待在家里,防控人员连日超负荷工作,大家难免会心情不好,这也是人之常情。”公益法律服务团成员李晓云说。 网上平台办案件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汉川市实施车辆、行人出行管制。因出行管控影响的案件无法按时立案、开庭,将会对当事人造成巨大的损失。公益法律服务团主动作为,充分发挥专业优势,通过网络平台,及时解决群众的法律问题。 汉川X汽修公司的保险索赔案件,诉讼时效即将截止。由于疫情影响,当事人无法及时到法院申请立案,公益法律服务团积极与法院沟通联系,建议当事人通过邮政特快邮寄到汉川法院进行立案,X汽修公司采纳了通过邮政特快邮寄进行诉讼立案的法律建议。 赵某通过线上咨询原准备在2月初立案的民事案件因疫情无法按预期立案,当事人担心诉讼时效即将到期。公益法律服务团网上解答疫情属于法定的不可抗力情形,法律上导致诉讼时效中止,可以在疫情结束后6个月内提起诉讼,即未超过诉讼时效期间。 张某交通事故案件原定于2月14日开庭,因疫情原因被告无法到庭,需要延期,公益法律服务团积极与承办法官沟通,确定此案的开庭时间待疫情结束后审理。 “云”端服务助复工 “若贵公司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职工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职工提供了正常劳动,支付给职工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职工没有提供正常劳动的,应当发放生活费。”公益法律服务团成员、湖北谛益律师事务所主任程思培,通过转载请注明原文网址:http://www.hanchuanzx.com/hcsxc/6819.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