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8/5/29来源:本站原创作者:佚名

年3月24日23:52

我在读《三国志》的过程中,一直留意总结曹魏时期社会风气的特点,其中印象比较深刻的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文人墨客的魏晋风度,二是贤俊高才的固辞不仕,三是皇亲贵胄的崇尚薄葬,四是三公九卿的清廉忠直。

魏晋风度也叫魏晋风流,我查了一下百度百科,说包含的内容比较宽泛,古今名士都对此有所总结阐述,鲁迅把魏晋风度归结为药与酒、姿容、神韵,著名哲学家李泽厚则补充说:“还必须加上华丽好看的文采词章。”还有号称建安七子、竹林七贤等都以文才见长,如何晏著《道德论》及文赋多篇,王弼作《老子注》、《老子指略》、《周易注》、《周易略例》,阮籍著《达生论》、《大人先生传》,嵇康著《游仙诗》、《养生论》、《管蔡论》、《与山巨源绝交书》等,向秀作《庄子注》、《思旧赋》,刘伶作《酒德颂》等。我觉得魏晋风度的核心意义在于人们追求恬淡自然的生活状态,释放率真坦荡的性格气质。总体上来说,由于曹魏时期天下纷扰,朝廷辖制力削弱,导致社会禁锢较少,思想领域非常活跃,学者能够深入研究历史典籍,并可以大胆提出自己的见解,所以魏晋风度的结果是在思想、历史、哲学等方面取得了不俗的成就,而在文学方面追求华丽优美的词藻和意境,另外在雅乐、书法、酒药等领域也有着相当的发展。所以,流觞曲水之类的聚会结诗,推崇雅意,放浪形骸,本来就是魏晋风度的一种表现形式。

固辞不仕的代表人物是邴原和管宁,对此本人小文《固辞不仕》一文中略有述及。其实很多史书留名者都有不从辟的经历,此处“辟”的意思是君王征召并授予官职,其中有这样几种情况,一种名著海内者无论朝廷、郡县辟都固辞不往,本人越是拒绝,朝廷郡县越是想征辟;另外一种人则是郡县辟而不就,而朝廷辟则从之,袁绍辟而不应,太祖辟则从之。其实魏晋风度与固辞不仕是一体两面,固辞不仕就可以追求一种恬淡自然的生存状态,而要追求魏晋风度,就要摆脱官场那种固有的取容污浊之气,所以说气清节高也好,不入流俗也罢,此时官场并不是人人向往而为此拼死搏杀的竞技场。

曹魏时期的丧葬制度,简单来说就是崇尚薄葬。建安二十四年(公元年)六月,太祖曹操下令规定了自己陵墓的标准:“古之葬者,必居瘠薄之地。其规西门豹祠西原上为寿陵,因高为基,不封不树。《周礼》冢人掌公墓之地,凡诸侯居左右以前,卿大夫居后。汉制亦谓之陪陵。其公卿大臣列将有功者,宜陪寿陵。其广为兆域,使足相容。”次年正月,太祖又发布遗令说:“天下尚未安定,未得遵古也。葬毕,皆除服。其将兵屯戍者,皆不得离屯部。有司各率乃职。敛以时服,无藏金玉珍宝。”上述两道指令使后世能够了解曹魏时期基本的丧葬规制,就是陵墓以本地高度为基础,不起土为坟,不立碑标记,诸侯官员及有功者可陪葬于周边,并要求扩展陵墓区域,使得陪墓能够容纳得下。而在举行葬礼的时候,要求军民去除丧服,执掌军事者不得离开屯驻之地,各级官员正常行使职权。具体到自己的葬礼细节,仅要求穿戴日常所穿衣服,墓中也不要放置金玉珠宝。

考古界对太祖陵墓简称“高陵”,而学术界对遗令中“因高为基、不封不树”的含义存有争议。所谓封,就是起土为坟,也就是地平面以上的部分,汉代及以前为方形,曹魏以后为圆形。所谓树,固然有植树的含义,但也有树立碑记标识的意思。曹操虽然遗令薄葬,但他毕竟功勋卓著,缔造伟业,为文帝践祚打下了基础,所以文帝一旦即王位,一方面尊遗令不封不树,另一方面也不能使葬礼太寒酸,置诸多器物珍宝于陵墓中还是完全有可能的。最近几年,河南考古部门已经确认了高陵魏太祖墓的位置,并进行了一定程度的考古发掘,而且当地还计划将此地打造成一个旅游景点,至于出土文物,还需文物部门进一步公布并进行说明。

相比西汉时期的丧葬风气,魏太祖曹操如此安排自己的葬仪确实非常简陋。海昏侯刘贺墓出土的器物之多令人大开眼界,他几乎将在世时拥有的一切物品都埋在地下供自己在另一个世界享用,别的不说,仅出土的金器就有四百八十七件,一百一十五千克之多,其中金饼三百八十五枚、马蹄金和麟趾金七十三枚,金板二十块。高品质的金饼应该是根据酎金制度上贡朝廷的,但人们似乎还不能确定这些金板的用途,根据对张献忠江口宝藏的考古,发现同样类型的金板,上面刻着明代诸王的策书,所以我推测这些空白的金板是刘贺预备用来做“金策书”用的,我同样有理由相信,汉武帝在同一天立子齐怀王刘闳、燕王刘旦、广陵王刘胥,皆赐策,策书必然刻于金板之上。刘贺生前没有等来策书,大概还寄希望于死后皇帝能够赐策,可惜这些金板没有派上用场,被埋入地下,直到两千年后才得以面世。就财富而言,仅刘贺墓出土的黄金就有五百七十斤(折合汉代斤),而西汉可以说是一个挥金如土的时代,《汉书·文帝纪》中记载孝文皇帝的一次赏赐就出手一万二千斤金:“其益封太尉(周)勃邑万户,赐金五千斤;丞相(陈)平、将军(灌)婴邑各三千户,金二千斤;朱虚侯(刘)章、襄平侯(刘)通邑各二千户,金千斤;封典客(刘)揭为阳信侯,赐金千斤。”刘邦给陈平的活动经费一次性就给了四万斤金,而且不问出处,阔绰得令人瞠目结舌。西汉历代皇帝经常以黄金赏赐大臣,只不过在西汉末期赏赐黄金的数量有所损减。但是在《三国志》中,极少有赏赐黄金的记载。需要注意的是,有学者认为秦汉时期皇帝的赐金不是真正的金子,而是黄铜,我根据海昏侯墓发掘出来的金器判断,史书上提及的皇帝赏金,几乎可以肯定是货真价实的黄金。

除了魏太祖外,公卿大臣皆遗令薄葬,其中代表人物有裴潜、韩暨、王观、高堂隆等。裴潜字文行,河东闻喜人。初避乱荆州,为刘表宾客,太祖定荆州,辟为丞相军事掾,历任代郡太守、沛国相、兖州刺史、荆州刺史,赐爵关内侯;明帝即位后为尚书、河南尹,转为太尉军师、大司农,封清阳亭侯,后拜为光禄大夫,薨后追赠太常。遗令俭葬,墓中惟置一坐,瓦器数枚,其余一无所设。

这里提到了河南尹,对此进行简单说明。河南尹应该与汉时京兆尹类似,虽同为二千石官员,但地位却高于郡守。除了裴潜外,历任河南尹的还有王观、司马芝、刘静、李胜、傅嘏等,据《傅子》记载:“河南尹内掌帝都,外统京畿,兼古六乡六遂之士。其民异方杂居,多豪门大族,商贾胡貊,天下四会,利之所聚,而奸之所生。前尹司马芝,举其纲而太简,次尹刘静,综其目而太密,后尹李胜,毁常法以收一时之声。(傅)嘏立司马氏之纲统,裁刘氏之纲目以经纬之,李氏所毁以渐补之。郡有七百吏,半非旧也。河南俗党五官掾功曹典选职,皆授其本国人,无用异邦人者,(傅)嘏各举其良而对用之,官曹分职,而后以次考核之。其治以德教为本,然持法有恒,简而不可犯,见理识情,狱讼不加槚楚而得其实。不为小惠,有所荐达及大有益于民事,皆隐其端迹,若不由己出。故当时无赫赫之名,吏民久而后安之。”可以看出河南尹的地位相当重要,管理幅度和难度也非常大,傅嘏为尹时,扬司马氏之长,避刘静、李胜之短,尹吏不用异乡之人,教化为本,持法见理,虽无显赫治声,而久保一方平安。

韩暨字公至,南阳堵阳人。初袁绍下令征召,避居山都之山;荆州牧刘表礼辟,遁逃居孱陵,刘表深恨之,韩暨恐惧,出任宜城长。太祖征荆州,辟为丞相士曹属。后历任乐陵太守、监治谒者、司金都尉,班列九卿,赐爵宜城亭侯,迁太常、进封南乡亭侯,加太中大夫,任司徒。据《楚国先贤传》记载,韩暨遗令说:“夫俗奢者,示之以俭,俭则节之以礼。历见前代送终过制,失之甚矣。若尔曹敬听吾言,敛以时服,葬以土藏,穿毕便葬,送以瓦器,慎勿有增益。”又上疏明帝说:“生有益于民,死犹不害于民。况臣备位台司,在职日浅,未能宣扬圣德以广益黎庶。寝疾弥留,奄即幽冥。方今百姓农务,不宜劳役,乞不令洛阳吏民供设丧具。惧国典有常,使臣私愿不得展从,谨冒以闻,惟蒙哀许。”明帝得表嗟叹,下诏说:“故司徒韩暨,积德履行,忠以立朝,至于黄发,直亮不亏。既登三事,望获毗辅之助,如何奄忽,天命不永!曾参临没,易箦以礼;晏婴尚俭,遣车降制。今司徒知命,遗言恤民,必欲崇约,可谓善始令终者也。其丧礼所设,皆如故事,勿有所阙。特赐温明秘器,衣一称,五时朝服,玉具剑佩。”

王观字伟台,东郡廪丘人,初为高唐、阳泉、酂、任令,文帝践阼,入为尚书郎、廷尉监,历任南阳太守、涿郡太守。明帝即位,召为治书侍御史,典行台狱,后为从事中郎、尚书、河南尹、少府,司马宣王诛曹爽,令王观行中领军,接收曹爽弟曹羲军营,赐爵关内侯,复为尚书,加驸马都尉。高贵乡公曹髦即位,封中乡亭侯,后任光禄大夫,转右仆射,进封阳乡侯。迁任司空,固辞,朝廷不许,遣使即第拜授。就官数日,上送印绶,辄自舆归里舍。薨于家,遗令藏足容棺,不设明器,不封不树。

高堂隆字升平,泰山平阳人,初被太祖召为丞相军议掾,任历城侯曹徽文学,转为历城相;后为堂阳长,选为平原王傅。明帝即位后,历任给事中、博士、驸马都尉、陈留太守。后特加郎中,征为散骑常侍,赐爵关内侯。升迁为侍中,领太史令,迁光禄勋。卒,遗令薄葬,敛以时服。

上面列举的四位大臣都位居三公,他们在自己葬仪问题上的态度颇具代表性,薄葬归结起来有以下几个特点:一是对墓冢的要求是不封不树,有的还要求棺椁、墓穴只能容下身体就行了;二是敛服就是平时穿戴的衣服;三是仅陪葬几件平时使用的瓦器,不置金银珠宝;四是虽然国家对葬仪规格等级有规定,但他们不想扰动吏民吊唁拜祭。

曹魏时期皇亲贵胄、公卿大臣之所以崇尚薄葬,主要原因是担心盗墓,魏文帝的皇后郭女王(姓郭名女王,明帝即位后为郭太后)的姐姐去世后,其子孟武欲厚葬并建造祠堂,郭太后止之,说:“自丧乱以来,坟墓无不发掘,皆由厚葬也;首阳陵可以为法。”首阳陵为文帝曹丕的陵墓,由此可以推断,曹丕的陵墓相对也比较简陋。从郭太后的话中还可以推测,自汉末董卓作乱以来,群雄并起,军阀混战,这个阶段州郡牧守、部曲渠帅完全有可能组织军队大肆挖掘陵墓盗取钱财以充军资,所以此时盗墓已经不完全是盗墓贼个人或小团体偷偷摸摸的行为,而是有组织、大规模光天化日之下的公开行为。其次,可能还是比较穷,就算皇亲贵胄,邑户过千,恐怕也不宽裕,一方面连年征战,社会总人口急剧缩减,全中国人口户数不及汉盛时一个大郡,另一方面,社会各个层面都穷困贫瘠,所以诸侯大户来说,各种花销用度下来,无以厚葬,也是有可能的。另外,我以为,崇尚薄葬其实与魏晋风度、固辞不仕在内涵上有一定的相通性,那就是从哲学、人文的角度理解人无论在精神层面还是在肉体层面融入自然、追求率真的真谛。

曹魏时期的三公九卿大多可以用清廉正直来评价,其中最常见的考语是“家无余财”。杨阜在文帝时期为武都太守,后来任城门校尉、将作大匠、少府,去世的时候家无余财。田豫初为南阳太守,后任乌丸校尉、匈奴中郎将、振威将军、并州刺史等职,专门处理对胡、狄事宜,在他的努力下边境宁肃,民人怀之,后为卫尉,拜太中大夫,年八十二而薨,接受的赏赐皆分散给将士,而胡、狄私赠的金银珠宝皆造簿入官,致使家常匮乏。据《魏略》记载:鲜卑首领素利数次来拜访田豫,每次拜访都以牛马赠送,田豫将牛马接收后随即转送给他官。素利等人以为可能以前所送之物过于显眼,田豫不好私藏,不如密送黄金,于是一次拜访时密怀黄金三十斤,对田豫说:“愿避左右,我欲有所道。”田豫避退左右,素利跪说:“我见公贫,故前后遗公牛马,公辄送官,今密以此上公,可以为家资。”田豫张开袖口受之,答其厚意。素利走后,田豫具收封付外以状闻,天子诏褒:“昔魏绛开怀以纳戎赂,今卿举袖以受狄金,朕甚嘉焉。”于是赐田豫丝绢五百匹,田豫将所赐分以其半藏小府,后胡人复来,以另一半与之,以报送金之意。

满宠是曹魏时期征战吴蜀的重要将领,关羽围樊城,他与曹仁领兵坚守,后徐晃救兵至,与救兵一道破关羽之围,伐蜀于江陵有功,晋封安昌亭侯,此后因功晋封南乡侯、昌邑侯,假节钺,拜前将军,领豫州刺史,后拜征东将军,大败孙权于合肥新城,明帝景初二年(公元年),满宠年老征还,迁为太尉。征伐所获均分赏给将士,不治产业,家无余财。明帝下诏说:“君典兵在外,专心忧公,有行父、祭遵之风。赐田十顷,谷五百斛,钱二十万,以明清忠俭约之节焉。”行父者,春秋时鲁国大臣,以忠于社稷、一心为公、清正节俭见称;祭遵为东汉初期著名将领,任征虏将军,封颖阳侯,在“云台二十八将”中排名第九,长期征战在外,不计个人得失,克己奉公,清廉自守。令人奇怪的是,满宠前后增邑九千六百户,他本人及子孙共三人为侯,日子居然过得如此清贫,以致到皇帝赏赐谷钱田地的地步。

“家无余财”这个指标的确能够为居高位而有权势者是否清廉画出一条分界线。一个官员手握权力,掌管钱财,有很多资源可供调遣,仅就俸禄一项,家庭积累一定数量的财产也是很正常的。前面提到的杨阜、田豫、满宠等人,位居三公九卿,都是二千石以上的官员,比照西汉中二千石官秩来说,每月俸禄米一百八十斛,一年总共二千一百六十斛。一个成年人每月口粮是一斛半,年口粮十八斛,不考虑其他开支,一个中二千石官员的年俸禄可养活一百二十口人。一般来说,一个家庭的人口不会这么多,此外可能还有赏赐等收入来源,考虑到现实中能不能足额领到俸禄,以及制衣造车、婚丧嫁娶、请客送礼、营建屋舍等开支,或许日子并不阔绰,但有些积蓄也是完全可能的。所以家无余财表明这些高官在主观上并没有为自己谋取私利的企图;这些官员们不置产业,也不重视积累,甚至还将自己合法所得的财物分给他人,客观上以家无余财的表象赢得清廉的好名声。

从东汉末年到曹魏政权确立的这个阶段,形成了一种特别强调清正廉洁的社会风气。这个风气究竟好不好?当然好,留得清气满乾坤的景象,无疑是历朝历代的理想和追求。但什么是清正廉洁,以及如何做才能清正廉洁,大家心中并没有谱儿,于是朝廷经过讨论形成了几条指导意见,一是选用官员的首要条件是清廉俭节,二是形容憔悴、蓬头垢面、衣裘褴褛者谓之清廉,三是着新衣、坐新车、跨骏马者谓之不廉。前文已经说过家无余财必然能够催生出清廉的好名声,于是官员尽可能将家财散给家族亲戚,将自己家搞得家徒四壁,这样才能为职务晋升奠定基础。自己家有上顿没下顿、女人衣裳不封边、自己粗布皮衣、自驾破旧车马出行,时间长了就能积攒清廉的口碑,如果天子听闻并由衷感叹,进而赏赐,那就再好不过了。官员们出差办事,路过军营驻地、驿站客舍,为了避免给人留下不廉洁的印象,往往将自己打扮成没落乞讨者模样;而士大夫、朝廷大吏们好衣服不敢穿、好车马不敢驾,或者干脆故意将新衣服剪破、用污物弄脏,看起来很破旧才敢穿出来,新车马与之类似。官员们在馆舍入值办公,必须自带壶水餐食,以示节俭。

对于这种走了样的清正廉洁,侍中和洽认为“处理天下大事,重要的是官职与个人才能相匹配,而不能完全以是否清廉节俭作为首要条件和标准。过分强调清廉节俭,对于个人修身养性自然是可以的,但以此考核评价人和事,则可能会失之偏颇”。孙盛也说:“大魏不仅承接汉朝之乱局,也带来了奢侈糜烂的风气,确实应该仰思古制,倡导节约清简,抑制奢侈之风,如此一来则治理兴隆,颂声鹊起。而目前的实际情况是,矫枉过正则巧伪滋生,以克训下则民志险隘,这不是圣王所以陶化民物,闲邪存诚之道。和洽之见解,颇为公允。”

曹魏时期的大多数官员确实能够洁身自好,清劲贞白,规鉴简至。但当时为了抑制奢华之风,过分强调清廉,凡事不分青红皂白,皆以清简节约为首,不仅将清廉作为士大夫为官晋职的首要条件,而且规定为各级官员日常必须遵守的准则。如此清浊之制必然导致人们为表面上的廉而廉,为形式上的清而清,非清即浊的二元思维严重泛滥,所谓清廉忠直浮夸化、畸形化、荒唐化在所难免,徒为天下所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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