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道大家有没有发现 手机几乎成了人们生活的必备品 有的人手机一离身 就会焦虑不安 “低头族”随处可见 其中还有一些非常危险的行为 步行过马路时玩手机 酿成的悲剧不胜枚举 这种行为不仅是对个人的不负责 还是对他人生命安全的轻视 过马路看手机事成肇事者 年5月27日,广东中山市民胡某闯红灯横过马路,与行驶中的二轮摩托车发生碰撞,致乘坐摩托车的张某受伤,后抢救无效死亡。 监控视频显示,胡某在闯红灯横过马路时,在低头看手机,并没有注意到信号灯。 年11月19日,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公开审理此案,法院审理认为,事故中,胡某在晚上步行中使用手机,未按交通信号灯指示横过人行道。 因此与沿机动车道行驶的、被害人乘坐的摩托车发生碰撞而导致交通事故;胡某的前述行为,是导致此事故的直接原因。 最终法院依法以交通肇事罪判处胡某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同时,胡某在审判阶段与被害人家属达成和解协议,并已赔偿被害人家属部分赔偿款20万元。 河南省发布草案最高罚款元 11月25日,《河南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草案)》(简称《草案》)提请河南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 《草案》提到,通过人行横道使用手机等便携式电子设备的,将由相关行政执法部门责令改正,处警告或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各地采取措施 整治“低头族”马路杀手 山东济南 从年1月4日起,山东济南交警开展了路口不文明交通违法的视频会战行动,其中就包括行人的一些交通违法行为。 比如:行人绿灯信号时,玩手机、不按信号及时通行,指挥中心会采取视频监控取证,在路口大屏幕集中报道或者采取媒体曝光等做法。 浙江温州 年元旦开始,浙江温州市实施了《温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其中规定,行人通过路口或者横穿道路时低头看手机、嬉戏等,影响其他车辆或者行人通行,处警告或者10元罚款。并且,在《条例》施行不久后,当地便开出了第一张行人过马路看手机的罚单。 年10月,浙江《嘉兴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针对“低头玩手机”过马路等行为作出了禁止性规定。 《条例》指出,禁止行人通过路口或者横穿道路时浏览手持电子设备、嬉闹,行人违反规定最高可能被罚款50元。 河南 11月25日,《河南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草案)》(简称《草案》)提请河南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 《草案》提到,通过人行横道使用手机等便携式电子设备的,将由相关行政执法部门责令改正,处警告或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罚款引网友热议 河南省关于行人过马路罚款的草案发布后,引起了广大网友的热议! 很多网友表示支持,要对自己和他人负责。 也有网友有一些不同的看法,是否违规很难界定,光靠罚款不一定能解决这种现象。 在小编看来 罚款只是一种手段 最终的目的还是希望大家可以 认识到这是一种非常危险的行为 要对自己和他人负责! 来源:天津广播丨天津交通广播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话题#个上一篇下一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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