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6/1来源:本站原创作者:佚名

小编最痛恨的就是不守信用

尤其是那些欠钱不还的人

这不!为了维护法律权威和尊严

推进社会诚信体制建设

汉川市人民法院

发布了最新一期的失信名单

看看有没有你认识的人

汉川法院年第六批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汤林立

身份证号:****

住址:湖北省孝感市孝南区书院街后湖东路

执行案号:()鄂执号

案由:借款合同纠纷

涉案标的:元

李建华

身份证号:****

住址:湖北省汉川市仙女山街道办事处北桥路祥和花园

执行案号:()鄂执号

案由:买卖合同纠纷

涉案标的:元

涂国军

身份证号:421973****

住址:湖北省汉川市刘家隔镇西街

执行案号:()鄂执恢52号

案由:借款合同纠纷

涉案标的:元

陈五

身份证号:421991****

住址:湖北省汉川市杨林沟镇西湾村

执行案号:()鄂执恢53号

案由:附带民事赔偿纠纷

涉案标的:元

严成

身份证号:421990****

住址:湖北省汉川市刁汊湖养殖场漕湖渔种队

执行案号:()鄂执恢43号

案由:借款合同纠纷

涉案标的:元

颜昌海

身份证号:****

住址:湖北省天门市多祥镇多祥街

执行案号:()鄂执号

案由:与公司有关的纠纷

涉案标的:元成了失信人,处处受限

1.乘坐交通工具时,不得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

2.不得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

3.不得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

4.不得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

5.不得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

6.不得旅游、度假;

7.子女不得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

8.不得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

9.不得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为避免受到更多限制和惩戒

失信被执行人们

希望你们尽快将案款偿清

早日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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