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关于清退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的通知 根据省财政厅、省安监局、市安监局、中国人民银行兰州中心支行《关于取消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制度的通知》(甘财经二[]88号)精神,现对宁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专门账户存储的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开展清退,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清退需要提交的资料 1、退款申请表(见附件); 2、缴纳风险抵押金证明材料(银行进帐回单或企业缴款收据原件); 3、法定代表人和经办人员身份证复印件,非本人办理还需提供企业法人签字授权委托书; 4、营业执照复印件; 5、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或法人银行账号; 6、其它要求:企业(个人)必须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合法性负责。涉及整合、转让等情况的,必须提供风险抵押金转让协议或双方认可书面说明。 二、清退方式 退款不采用现金方式,一律采取转账形式。 三、办理时间及地点 办理时间:年9月3日至年9月30日。 办理地点:宁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马坪新区集中办公区4号楼2楼安监局窗口) 联系人:肖静 联系 - 赞赏 长按北京白癜风治疗最好的医院在哪北京哪家治白癜风最好
|